(2021)黔0624执213号思南县强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铜仁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0624执213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思南县强墙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铜仁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了(2020)黔0624执民初26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下列义务:1、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1049555.55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7548元;2、承担执行费12896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铜仁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主动履行了50万元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在2021年5月30日前履行完毕。据此,申请执行人以此为由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在两年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罗成杰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秦佳莉
判决日期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