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竹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与济宁市兖州区百意万家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民终147号
判决日期:2021-03-16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兴竹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济宁市兖州区百意万家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544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北京兴竹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北京兴竹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8244元,减半收取9122元,由上诉人北京兴竹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杜卫红
审判员刘慧
审判员邵普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耿瑗
书记员王磊
判决日期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