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学光、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783执保470号
判决日期:2021-03-15
法院: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宋学光诉被保全人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2月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13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105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根据该民事裁定书
判决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大禹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05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大鹏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刘淼
判决日期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