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创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0192民初1793号
判决日期:2021-03-12
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原创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高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原告广州原创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广州原创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胡剑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张恺茵
书记员黄丽雅
判决日期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