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柏乐建筑有限公司与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1826民初639号
判决日期:2021-03-12
法院:芦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都市柏乐建筑有限公司诉被告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马骏独任审判。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原告成都市柏乐建筑有限公司诉被告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
合议庭
审判长马骏
审判员何俊超
人民陪审员程雪娇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骆皓
判决日期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