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裁判文书详情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彭佩辉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0
公司地址:raamr.ruian.gov.cn
简介:
0
展开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瑞安市锦湖昌宇沙场行政监察(监察)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1)浙0381行审14号         判决日期:2021-03-12         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瑞市监处字〔2020〕1664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查明,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8日作出瑞市监处字〔2020〕1664号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月14日送达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处罚款30000元,要求被执行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1月11日,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催告书,被执行人在催告书送达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判决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8日作出的瑞市监处字〔2020〕1664号行政处罚决定,即对被执行人瑞安市锦湖昌宇沙场处罚款30000元、加处罚款3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林波 审判员黄其宁 审判员张勉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代书记员季优星
判决日期
2021-03-1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