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鑫祥能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115民初589号
判决日期:2021-03-12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鄂尔多斯市鑫祥能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鄂尔多斯市鑫祥能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鄂尔多斯市鑫祥能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787元,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未缴纳
合议庭
审判员张艳伟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马丽华
判决日期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