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东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齐陵街道办事处等与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05民初99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11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作出的(2021)鲁0305财保237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申请。需将依据该民事裁定书所查封的要求冻结被告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6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全部解除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告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6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爱民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马清清
判决日期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