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212民初3894号
判决日期:2021-03-10
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
判决结果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撤诉时间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
裁定主文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组织
审判员李胜利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代书记员张黎妮
判决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