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宾馆有限公司、反诉反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2民终8428号
判决日期:2021-03-10
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大连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宾馆”)、上诉人大连德记鞋铺(以下简称“德记鞋铺”)因与被上诉人杨秋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0)辽0202民初7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20)辽0202民初78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大连宾馆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5005元予以退回,上诉人大连德记鞋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497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侯学枝
审判员刘小南
审判员刘冬艳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杜玉洁
判决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