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春玲、陈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04执恢110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3-09
法院: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汤春伶与陈忠、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2020)川0104民监2号民事裁定对此案再审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据此
判决结果
中止(2017)川0104民初82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发广
审判员王雪梅
审判员鲁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郑伶俐
判决日期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