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磊豪轩钢木门加工厂与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11民初2152号
判决日期:2021-03-09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磊豪轩钢木门加工厂(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磊豪轩钢木门加工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726元,由原告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磊豪轩钢木门加工厂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文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邓友芳
判决日期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