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与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新2301执552号
判决日期:2021-03-08
法院:昌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与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新2301民初3633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769610元,已执行标的0元,未执行标的769610元(不包含迟延利息及执行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769610(不包含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
判决结果
终结(2021)新2301执552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人可申请恢复对法律文书的执行或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袁俊文
审判员王江丽
审判员阿斯里别克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杨新梅
判决日期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