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实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建忠钢管租赁服务部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浙0803执347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3-08
法院: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信实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市衢江区建忠钢管租赁服务部、张建忠(2021)浙0803执347号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2月9日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1)浙0803执347号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周建平
审判员缪崇民
审判员李惠民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徐漫丽
判决日期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