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402民初1257号
判决日期:2021-03-08
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兴市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在本院通知后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免交申请,不履行诉讼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孙连杰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许文逸
判决日期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