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鹏飞与新疆天宇明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113民初15562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邓鹏飞与被告新疆天宇明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邓鹏飞于2020年12月10日自愿向本院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邓鹏飞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75元,减半后由原告邓鹏飞承担287.5元
合议庭
审判员赵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蒋甜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