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5中国人民解放军73051部队与江苏五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183民初5335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3051部队与被告江苏五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3051部队撤回对被告江苏五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元,减半收取78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房道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爱琼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