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与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2O21)渝0101行审86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渝交执通[2020]102050096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查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渝交执通[2020]10205009607号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属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判决结果
驳回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对被执行人重庆交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伟
审判员李亚飞
人民陪审员叶忠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管君茹
书记员熊贤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