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503民初781-1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安徽中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中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00元,减半收取5600元,由原告安徽中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瑞敏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陈晨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