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宝香与杨斌、溧阳中建水务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481民初565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宝香诉被告杨斌、溧阳中建水务有限公司、溧阳中建桑德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杨斌已将涉案工程的劳务工资支付完毕,故原告于2021年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姚宝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姚宝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邵益勇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沈佳欣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