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利昌大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922民初17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嵊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舟山市利昌大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舟山市宏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舟山市利昌大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计4900元,由原告舟山市利昌大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夏松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代书记员石珊珊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