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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联系方式:0471-7398898
注册时间:2002-10-16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10号楼1层1359室
简介: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城市园林绿化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花草及观赏植物、化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工艺美术创作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勘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林木种子;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林木种子、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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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与于士文案外人执行异议之与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3民终3630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于士文、原审第三人倪爱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3民初178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35元,由上诉人北京蒙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东军 审判员邢军 审判员江惠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禹海波 法官助理李君 法官助理薛俣潇 书记员高媛
判决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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