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国铁吉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491民初32714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国铁吉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原告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贺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孙菊鸿
书记员尹娜娜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