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海遐与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0304民初43466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封海遐诉被告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封海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按规定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未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邓志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陈曼琳(代)
判决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