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通用电气有限公司、黎增祺等与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83民初16091号
判决日期:2021-02-25
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昆山通用电气有限公司、黎增祺、陆俊琪与被告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昆山通用电气有限公司、黎增祺、陆俊琪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6050元,减半收取208025元,保全措施申请费5000元,合计21302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陆莺超
人民陪审员陈玉芳
人民陪审员顾凤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沈丹琪
判决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