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家口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7民初748号
判决日期:2021-02-25
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家口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2021年1月13日,原告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被告张家口联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晶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飞翔
判决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