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高与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1303民初201号
判决日期:2021-02-25
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鲁XX与被告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2020年9月4日,原告鲁XX以其个人原因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鲁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即1714元,由原告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叶志光
人民陪审员严耀灵
人民陪审员井立瑶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李春琴
判决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