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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69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龙福
联系方式:0553-3015588
注册时间:2009-09-02
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环城西路小学综合办公楼(现环城西路6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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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0207执恢10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2-25         法院: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上海悦胜芜湖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芜湖生物制药科技园内由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三幢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经过一拍、二拍、变卖程序都没有拍卖成交。现申请执行人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因补差价过高,不同意以物抵债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对被执行人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2020年12月11日本院依法调查生命树信息,以上调查情况均为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已通过谈话方式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无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只有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对本案的执行。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2018)芜仲字第129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张雄 审判员陈旭东 审判员梅根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田丰雷 书记员朱希芳
判决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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