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7101强清82号
判决日期:2021-02-25
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请人:上海天鸿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1月28日,上海天鸿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上海天鸿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公司)停业多年,已无人员。未接管到天鸿公司印章、证照、财务账册等资料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调查天鸿公司名下无货币资金、证券、房产、车辆,亦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故以无法进行清算为由提请法院裁定终结天鸿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判决结果
终结上海天鸿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晨
审判员袁蕾蕾
审判员陈先君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张依如
判决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