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绿宝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桂0722执保437号
判决日期:2021-02-23
法院:浦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浦北县绿宝石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12月29日向本院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浦北县人民法院(2020)桂0722执保4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冯春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钟海波
判决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