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红兰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湘1022执13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2-23
法院: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瑞军、胡素兰、曹长健、胡红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于2021年2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销该案的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1)湘1022执1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陈波
审判员左亚军
审判员魏益红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李义香
判决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