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2民初2450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2-23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8日立案。原告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明确向本院表示不同意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天津市太行给水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高中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法官助理刘思敏
书记员侯雅晖
判决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