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涛涛与被执行人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陕10执149号
判决日期:2021-02-22
法院: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申请人李涛涛与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为409200元及本案仲裁费16554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在商洛市商州区妇保院有应付工程款。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在商洛市商州区妇保院应付工程款432040元(其中应付工程款425754元,承担执行费6286元)。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但因李涛涛在本院另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故该笔案款李涛涛同意分别分配给申请人陈磊56085元(其中案款55000元、执行费1085元)、李叶飞101882元(其中案款100000元、执行费1882元)、刘丹华267787元(其中案款264137元、执行费3650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执14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月27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判决日期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