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先教、广州市增城雅至装饰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民终136号
判决日期:2021-02-22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谢先教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增城雅至装饰工程部、温文聪、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8民初40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谢先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
合议庭
审判员梁淑敏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梁穆娥
判决日期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