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柏华、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01民终1978号
判决日期:2021-02-20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吴柏华因与被上诉人中新房国石发展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0)鄂0107民初421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吴柏华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判决结果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20)鄂0107民初4219号民事裁定;
二、准许吴柏华撤回起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员赵文莉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法官助理郭锐敏
书记员何晋林
判决日期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