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齐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481民初13号
判决日期:2021-02-20
法院: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20年12月26日作出的(2020)鲁1481诉前调4314号财产保全的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7155.54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因原告申请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南湘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7155.54元或同等价值其他财产的冻结或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炳智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赵爽
判决日期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