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宝广告公司与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2民初1244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华力宝广告公司诉被告遵义市新蒲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华力宝广告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3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北京华力宝广告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永红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万玲琳
判决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