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佳佳环卫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0322执2363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五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0)皖0322民终1291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佳佳环卫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需要时间协商,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张璟玉
审判员张淑婷
审判员张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吕洋
判决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