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丰建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宾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新3201民初152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和田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疆宏丰建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鸿达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才宾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原告新疆宏丰建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新疆宏丰建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黄文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拉扎提·阿依肯
判决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