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超与郭海新、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1402民初10364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继超诉被告梁亚飞、郭海新、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农业保险有限公司永城市支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王继超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继超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赵军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时丕存
判决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