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耿
联系方式:13990997549
注册时间:2000-12-04
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飞云路北段70号宜宾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幢7楼
简介: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送变电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申请人南充市未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1302民初101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南充市未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南充市未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910万元。南充市未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等价值的保函,作为财产保全担保。为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91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查封(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为其过户、转移、设立权利负担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南充市未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议庭
审判员陈鲲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书记员蒲彦锦
判决日期
2021-02-1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