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29民初736号
判决日期:2021-02-18
法院:临沭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495546063F。
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1日立案。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271元,由原告滕州市金恒大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兰和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朱文玲
书记员王成鑫
判决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