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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308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志先
联系方式:0633-8286807
注册时间:1993-07-12
公司地址:日照市聊城路189号
简介:
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制造(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工业泵(含大型输油泵、用于城市给排水的抗洪排涝设备水泵)、粮食加工机械(含小米成套设备、小米玉米加工设备等杂粮加工专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电器设备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涡轮增压器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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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福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03民初657号         判决日期:2021-02-10         法院: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福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福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1元,由原告山东福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宋丰柳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崔楠
判决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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