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民申1892号
判决日期:2021-02-09
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4民终36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敖宇波
审判员干建强
审判员吉守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张晟
书记员陈媛雪
判决日期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