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环球建材有限公司、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205财保44号
判决日期:2021-02-09
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宁波环球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27076.37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宁波睿勇担保有限公司为申请人的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27076.37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2655元,由申请人宁波环球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王玮瑶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李丹阳
判决日期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