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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0万元
法定代表人:靖美亮
联系方式:020-86678602
注册时间:2004-04-22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6楼605房
简介: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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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7)粤7101行审4840号         判决日期:2021-02-07         法院: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云国土行处[2015]670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处罚内容。申请执行的内容为:一、责令被执行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罚款351548元。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案涉处罚决定书载明被处罚人未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建设道路,非法占用土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责令被执行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没收被执行人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四、罚款321038元
判决结果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作出的云国土行处[2015]670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处罚内容。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长熊晓风 审判员林锡宏 代理审判员汤倩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余娇
判决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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