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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勇
联系方式:0571-86689000
注册时间:2000-07-05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镇水电新村
简介: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爆破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灌溉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水文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生态资源监测;智能农业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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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109民初115号         判决日期:2021-02-07         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原告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同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760元,减半收取计3880元,由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春兰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董向勇
判决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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