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民终210号
判决日期:2021-02-07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6126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由上诉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强刚华
审判员甄洁莹
审判员王晴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苑珊
书记员郭岩
判决日期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