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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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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传勇
联系方式:0712-4761199
注册时间:2005-11-07
公司地址:孝昌县农庄大道殷家墩社区党员群众活动大楼
简介: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4、建筑劳务分包;5、建筑材料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加工销售、汽车运输;6、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8、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叁级;9|、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10、选址服务;1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1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专项审批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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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群、邓磊共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9民终1510号         判决日期:2021-02-05         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邓群、邓磊因与被上诉人张毅、原审第三人孝昌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有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2020)鄂098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邓群、邓磊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本案的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邓群、邓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邓群、邓磊各负担2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黄伟 审判员戴捷 审判员鲍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胡羽青
判决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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