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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蒙
联系方式:15053355077
注册时间:2017-12-19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267号颐和大厦南楼19层
简介:
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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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丰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国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0391执保142号         判决日期:2021-02-04         法院: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淄博丰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国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泰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19585.3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国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泰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19585.30元。 二、如被申请人山东国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泰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3419585.30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李晓凤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李晨
判决日期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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